一男子销售3元通厕器握把,被认定枪支散件,一审被判13年
2018年9月30日,29岁的姜志平因生产销售自己设计的塑料通厕器握把,被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得知该消息后,妻子邵芬和妹妹姜小琴崩溃了。这个家庭承受不了3块5毛钱的塑料片带来的13年牢狱之灾。一审结束,姜志平的妻子和妹妹把判决书翻来覆去地看,决定上诉。
代理姜志平案的二审律师杨卫华查阅另一起姜志平卷入其中的一审正卷时,发现一审法官在最后一页附了一份说明和三份鉴定证明显示,原本被鉴定为枪支散件的阀门、打气筒、秃鹰握把等,都被重新鉴定为不属于枪支散件,但姜志平生产的塑料通厕所握把,仍被视为枪支散件。
对这份公安部出具认定枪支散件新说明,连同后来检察院更改了起诉决定书的事实,姜志平律师及家属均不知情。
检察机关的同案不同控罪,成为该案的新焦点。“既然这规定是公安部制定的,那就应该适用于所有刑案的当事人,包括姜志平。”杨卫华说。
近期,杨卫华律师和家属将向公安部递交对新鉴定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通厕器握把鉴定为枪支散件,警方鉴定程序存疑
2016年3月,安徽阜阳农村一个村民家的鸡被气枪打死。当地警方在公安部督办下顺藤摸瓜,查出了一个遍布全国的网络贩枪团伙。
这起案子牵连到来自浙江、天津、安徽、广东等地的六名被告。一审判决书显示,第一被告人陈泽南从各地购进枪支枪托、枪管、扳机等枪支散件,利用互联网和快递物流进行邮寄销售。其他涉案人员则负责生产、销售和物流环节。
姜志平卷涉该案,其生产和销售自己设计的由塑料片组装成的龙臣牌“通厕器握把”,被公安机关判定为疑似枪支枪托。查明数量在3870件,经鉴定,均为枪支散件。
姜志平妹妹姜小琴告诉每日人物,姜志平是一个产品设计师,之前主要负责设计塑料制的家居日用品,2016年离开公司单干。“龙臣牌”通厕器握把是其第一个自主设计生产的专利产品,平时主要通过淘宝、微信、QQ等互联网渠道进行推广销售。
判决书显示,姜志平从2015年11月开始,委托另一被告杨铭制造气枪枪托,并组织邵爱良、邵祥等人利用互联网和快递公司销售。
判决书显示,姜志平在侦查阶段承认他是在网上了解到气枪握把构造简单、可以赚钱,从而画了设计图打造模具,批量生产销售。帮他销售的相关证人,在证言中也表示姜志平告诉他们这是气枪握把,但要说是通厕器。
一审时,姜志平辩解称他所生产和销售的是通厕器配件,而不是枪支配件,同时他也对于该配件卖出后的用途并不知情。之所以在侦查阶段口供承认知情,是受到了办案人员口头威胁所致。
此案的涉案枪支,是一种叫“气排”(或称“快排”)的自制枪形物。据二审辩护律师杨卫华介绍,在气排的结构部件中,QE-4阀、巴马阀、打气筒、枪管等是自制枪形物的主要部件,而握把只起到美观作用,对射击性能(枪口比动能数据)没有任何影响。
公安部在《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附件中,将握把列为枪支主要零件之一。
对于姜志平一案的涉案枪支握把,侦查机关的鉴定程序引发了争议。
杨卫华律师告诉每日人物,卷宗里鉴定机构的鉴定方式,是将姜志平所制的握把,比照鉴定机构之前认定的一把快排枪进行比较,因参照的快排枪比动能超过1.8,姜志平所制的握把跟那支枪的塑料握把形制功能完全相同,因此证明姜志平的握把为枪支配件。